文学家都是接吻狂魔
来聊聊文学家们是怎么写亲吻的,纳博科夫吻屁股、王小波吻肚脐眼,聂鲁达、米兰·昆德拉、弗兰纳里·奥康纳、奥尔罕·帕慕克都写过吻,有忧伤之吻、迷狂之吻、恶趣味之吻,也有藏着引诱,可卸下人性尊严的危险之吻。
起因是某天我偶然看到微博上分享了苏联诗人马雅可夫斯基的书信,在信的落款中,他把自己画成了一只可爱的小狗。
在与情人的书信对话中,马雅可夫斯基甜腻程度登峰造极,极尽撒娇之能事,在信中他会不断写着“吻你再吻你”、“吻你186次”、“吻你15亿次”、“吻你10000000000000000000次”。
你没看错,是1后面跟着19个0,我甚至不知道该怎么读这串庞大的数字。无聊去网上搜索下发现,一万亿等于一兆,一万兆等于一京,一京等于一亿个亿,是1后面跟着16个0。
我查了下这些情话是他写给恋人莉莉娅的,收录在书信集《爱是万物之心》中,网络上有人戏称为“小狗文学”。果然是写下“穿裤子的云”的浪漫之人,原来数字可以叠加成一种庞大的浪漫感,浪漫至死也是马雅可夫斯基终结生命的归宿。
当然这些数字是在狂热表达时无心为之的惯性书写,情话是诗人、文学家至情至性的表现。马雅可夫斯基在书信里署名小狗,徐志摩对陆小曼的书信署名更是花样繁多:“摩摩吻你”、“摩的热吻”、“眉眉我亲亲”。
看到这样的中文母语,甚至会有一种肉麻的羞耻感。不过之前看过一句话“恥,就是用耳朵倾听内心的声音”。吻,本来就是一种极私密的亲昵行为。
马雅可夫斯基在信中写下万万亿个吻的数字,这样“巨大剂量”的吻早被前人在诗中歌咏过。古罗马诗人卡图卢斯最负盛名的代表作中就曾写过不可计数的吻。
生活吧,我的蕾丝比亚,爱吧。
那些呆板的指责一文不值,
对那些闲话我们一笑置之。
……
给我一千个吻吧,再给一百,
然后再添上一千,再添一百,
然后再接着一千,再接一百。
让我们把它凑个千千万万,
就连我们自己也算不清楚,
免得胸怀狭窄的奸邪之徒
知道了吻的数目而心生妒忌。
—— 卢卡图斯《歌集》第五首
诗中所说的蕾丝比亚是公元前6世纪的女诗人萨福(Sappho),她出生在古希腊的莱斯博斯岛(Lesbos),因为被称为蕾丝比亚(Lesbia),后来这也成了女同性恋lesbian 的来源。
蕾丝比亚并不是特指一个人,只是借此来表达一个诗歌的象征对象,卡图卢斯崇拜蕾丝比亚,便把她当做代称,借喻自己倾慕的女人。在他的《歌集》中也不乏有很多淫荡的诗句,诗歌表达爱和性欲的对象有时也会是男人。
与更早的荷马史诗不同,卡图卢斯的诗充满了原始力比多的味道和生活气息,生活吧、吻吧、把吻凑成千千万万、无视别人的眼光、只顾享受自己的秘密,这可是出自公元前的人之笔,现在看来也颇具现代性。
有盛大的吻,也会有孤独的吻,著名诗人聂鲁达写过一首诗叫《这里我爱你》。
有时我的吻登上那些沉重的船只
由海上驶向无法到达的地方
——聂鲁达《这里我爱你》
聂鲁达是诗歌天才,也是个滥情之人,在他的笔下,吻是孤零零的、有质量的,一抹轻轻的吻被大船载着飘走了。他能写下“爱情很短,遗忘很长”这样的名句,也许就因为情欲背后其实是孤独。
纳博科夫是个语言天才,这种天赋表现在对细节的痴迷上,《洛丽塔》中亨伯特极度迷恋小女孩洛丽塔,他的爱欲甚至达到了恶趣味的程度。
我曾经吻过短裤的松紧带在她的臀部留下的那道细圆齿状的痕迹。
——纳博科夫《洛丽塔》
“皮肤上留下松紧带的痕迹”是生活里毫不起眼的细节,能在文学中以这种方式呈现堪称神奇,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能这样描写亲吻。怪趣味的不只是亨伯特,而是作者纳博科夫对小说文体的强大塑造能力。
奥尔罕·帕慕克在《纯真博物馆》里写了一个痴情的男子,书中他把恋人芙颂生前用过的东西都收集起来,盐瓶、顶针、笔、发卡、耳坠、纸牌、钥匙、扇子、香水瓶、手帕、胸针……甚至是4213个烟头。
男人将爱情的遗物建成了一座“纯真博物馆”,现实中就坐落在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。书中这对爱人在接吻时被帕慕克描写的像在吃冰淇淋,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把人的嘴巴形容成溶洞。
芙颂的嘴巴在我的嘴里仿佛溶化了一般。在我们越来越长的接吻过程中,在我们合二为一的嘴巴构成的巨大溶洞里,积攒起一种蜂蜜般甜美、温热的汁液。
——奥尔罕·帕慕克《纯真博物馆》
在《黄金时代》里,据王二回忆,当时背着陈清扬过河,用手拍了一下她穿着云南筒裙的屁股,在那一瞬间陈清扬爱上了他,“而且永远不能改变”。据陈清扬说,当时王二趁她熟睡时在肚脐眼上吻了一下,这令她觉得“好危险,差一点爱上你。”是的,陷入爱河的瞬间往往是危险的,因为要把感情托付出去。
她说:“记得记得!那会儿我醒了,你在我肚脐上亲了一下吧?好危险,差一点爱上你。”
——王小波《黄金时代》
美国南方派作家弗兰纳里·奥康纳是一个“坏”人,在她小说里人们总是被庸常的生活所折磨,一如南方炎热郁闷的天气,坏人角色的出现则把庸常彻底变成了细思极恐的绝望。
在小说《善良的乡下人》中,女主角胡尔加小时候因为事故失去了一条腿,她装着一副木头假肢,努力获得了哲学博士学位,可小镇家长里短的无聊环境总是充满敌意,因为三十多岁了她还没有结婚。她只能紧紧守着自己骄傲的尊严,就像呵护那条假腿。
某天,一个兜售《圣经》的小伙子闯进了她的生活,他谦逊有礼,笃信上帝,看起来人畜无害,是个“善良的乡下人”。小伙子一步步接近胡尔加,终于在一座无人的仓库里,两人献出了各自的吻。
她在他脸颊上印了几个吻之后,摸索到了他的嘴唇,然后停在那儿,吻了他一次又一次,好像要把他体内的气息都吸出来似的。他的口气清新、甜美,像孩子一样,他的吻湿乎乎的,也和孩子的一样。
——弗兰纳里·奥康纳 《善良的乡下人》
小伙子在此时提出要看看她的假腿,这可是胡尔加最后的禁区,没有木腿她无法行走,献出腿也就献祭出了她最深的秘密、自卑、骄傲、信任。
她照做了,小伙子突然变脸,一切都是一场恶作剧,他踢走了木腿让胡尔加无法站起。这个“虔诚”的教徒、“善良”的乡下人其实是个谁也不信的虚无主义者,他以玩弄别人的尊严为乐,“上一次他用同样的方法弄到了一个女人的玻璃眼珠”。
弗兰纳里·奥康纳故事中的吻是危险之吻,骄傲又缺乏安全感的胡尔加是在反复确认后在放下戒备的,才相信自己值得被爱,也是在反复确认后回吻了对方,但却被狠狠愚弄了。这个吻亲到了人性的骨子里,吸出了尊严。
在米兰·昆德拉的《玩笑》中,主人公因斯大林时代的诬告入狱,他与女友完成了一次铁丝网孔之吻,在人心惶惶的大清洗年代,这个突破禁锢的吻富有人性之光的象征性意义。自由从一格铁丝网里逃逸了。
她从铁丝网眼里塞进来一朵玫瑰花(军号响起来,要我们集合了)。我们在一个网孔里接了吻。
——米兰·昆德拉《玩笑》
无独有偶,土耳其的世俗化派与伊斯兰派曾发生剧烈的文化冲突,保守派议员称青年人在街头接吻是有伤风化的,作为反击,一群恋人在安卡拉地铁站“集体接吻”抗议,接吻在少数时候真的成了冲破权威压迫的斗争武器。
大多数时候,吻只是一种庸常的仪式,如塞林格所说“有人认为爱是性,是婚姻,是清晨六点的吻”。乔治·奥威尔写过一篇文章《我们以前唱的歌》,回忆20世纪初的流行歌曲名字都是《妈妈,他要吻我》《为什么我亲吻了那个女孩》,那时就已经热衷于亲来亲去的题材了。
作为人类的亲密行为,吻被文学浪漫化了。作为“口欲期”的遗留残迹,吻一直被人类应用着,在记忆里,在当下出门前的告别时,在可能发生的缘分中。吻那么隐秘,又那么公开,那么“流行”,又那么平常,以至于让我们忘记了为它赋予意义。